垃圾清运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文章来源:集团企管部 浏览量:77
本招标项目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垃圾清运项目,项目业主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2.2服务期:1年
2.3采购范围和最高限价:本次采购为5个区域:
一、鼓楼区 37.11万元
二、建邺区 14.04万元
三、栖霞区 31.8万元
四、玄武区 44.12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2.4标段划分:五个标段,兼投可兼中(可以投一个标段,也可以投多个标段)。
2.5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3.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原件,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1.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纳税要求: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
3.1.3 授权要求:具有生活垃圾清运资质和餐厨清运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1.4 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服务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生活垃圾处置4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1.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3.1.6 承诺函:提供:“若成功中标,在履约过程中因资质问题导致的处罚或其他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均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以下方式均可获取采购文件:
②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901室获取
③电话至025-83671963咨询获取。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5.1 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标书送至公交集团江南大厦一楼(门卫处)
或递交纸质标书送至公交集团江南大厦1206室响应文件接收点
或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江南大厦901室;收件人:杜工;收件人电话:025-8367196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①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响应文件邮寄在途时长(首选顺丰速运),以及响应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完好性等因素。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响应文件邮寄丢失、破损等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流标、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本次公告在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
采购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工
联系电话:025-8367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