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正文

吸收合并江南公交所涉税务注销清算签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文章来源:集团企管部    浏览量:139


1. 采购条件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南公交所涉税务注销清算签证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2.2服务期:60个工作日

2.3采购范围:涉税务注销清算签证服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资格后审方式;

2.6最高限价:16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原件,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注册地点为南京市,投标人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定的5A级或5A授权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1.2纳税要求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税务注销清算签证服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出具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均否决其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827日至20219217(北京时间,下同)到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901室(或致电)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931000各供应商须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标书送至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9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258

联系人: 杜工

联系电话:025-8367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