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大厦三、十二、十四层改造拆除工程 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文章来源:集团企管部 浏览量:674
根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南京公交集团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上采用竞价方式选取工程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该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见附件三
一、项目名称
江南大厦三、十二、十四层改造拆除工程
二、采购单位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在南京公交集团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上采用竞价采购,报价类型为总价报价,最高限价为 290568.25元.
四、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证;
2、业绩要求:无;
3、纳税要求:一般纳税人;
4、信用要求:未处于停业、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信用中国);
5、授权要求:无;
6、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得分包、转包。
五、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能满足以上条件并做出服务承诺的供应商,应在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进行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报名、报价。
1、注册时间:2021年3月30日8:00~2021年4月1日16:00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8:00~2021年4月6日16:00
3、竞价时间:2021年4月6日16:00~2021年4月7日16:00
4、注册报名网址: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
http://cgzy.njgongjiao.com:9141/purchase/login.do?method=bidderHome&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联系人:沈巍 于潜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58号
联系电话:13675152220
邮箱:343205458@qq.com
七、平台竞价规则:
1.新注册供应商或需调整分类的已注册供应商,应在注册时间内线下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采购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采购项目报名。
2.已注册过的供应商应在采购项目报名时线上先上传附件(采购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材料)或线下提供采购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材料后,再进行报名。
3、供应商报价时,须同时上传报价清单(附件三)和项目经理证明,且清单原始数据(如: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得调整,否则报价无效,视为弃权处理。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拆除工程合同
业主方(全称):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全称):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次工程实际情况,经发包、承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拆除工程 。
2、工程地点:中央路258号江南大厦
3、工程范围:
(1)拆除三、十二、十四楼部分墙体、地面、吊顶、门窗等
(2)清运因拆除所产生的全部垃圾
(3)三楼电梯厅及过道改造
4、施工方式:人工作业拆除。
5、工程施工期: 30天。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2、付款方式:工程款在承包方全部拆除完毕,并将垃圾清理干净后,经发包方方验收合格的十个工作日以内一次性付清。
三、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
发包方代表:滕雪冬,联系电话:18100612018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发包方权利及义务
(1)清理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财物;
(2)指派 负责对拆除工程全程跟进监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为承包方的施工提供电源,保证承包方的用电。(二次接线由承包方负责,二次接驳所用工料均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备案,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承包方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资质;
(3)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要求进行;
(4)承包方在施工前应做好拆除施工方案,并报发包方审批,经发包方批准后方可施工。方案中要写明管理人员安排,施工人员安排,机械设备安排,施工顺序安排等
(5)在施工中,承包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人员,负责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警示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因施工造成的事故及一切经济损失承包方自负;
(6)承包方在施工前向发包方提交中标价10%的银行本票,必须注意对屋面防水、周围构筑物、管道及其他设施进行保护,因施工造成损坏,承包方负责赔偿。如施工过程中无损坏,则验收合格后退还。
(7)承包方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保证按时保质完工。
五、工程验收
完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验收规范、发包方的要求为标准。
六、违约责任
承包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支付给发包方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超过十天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
八、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发包人处签订。
九、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和盖章后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业主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方(全称):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江苏省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叁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施工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江南大厦三、十二、十四层改造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 中央路258号江南大厦
承包范围:(1)拆除三、十二、十四楼部分墙体、地面、吊顶、门窗等
(2)清运因拆除所产生的全部垃圾
(3)三楼电梯厅及过道改造
承包方式: 承包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七天。
三、协议内容
1、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江苏省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验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承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进场后首先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围护,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4、工程项目由承包方按要求自行编实施性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承包方应落实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中的人员名单上报监理备案,以便监督管理。工地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5、发包、承包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6、施工前对承包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承包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监理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承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7、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发包、承包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8、交底材料一式三份,由发包、承包双方各执一份。
9、施工期间,承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
发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防坠落规定。发包、承包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防坠落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10、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监理和发包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承包方必须限期整改,并书面报发包方。
11、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发包、承包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2、承包方人员对不同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承包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承包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3、承包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承包方自备。如发包、承包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4、承包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监理和承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5、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
16、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7、承包方需用发包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监理和发包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的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承包方配电系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工地生活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饭锅、电取暖器等,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
18、承包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发包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承包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火警、火灾、坠落等一切事故,均由承包方自己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坠落、机械等重大事故,承包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江苏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0.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壹份。
21.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发包方、承包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发包人名称(公章): 承包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二:
廉 洁 合 同
发包方(全称):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承包方)
为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特定立本合同如下:
一、发包、承包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发包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发包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
六、发包方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承包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承包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承包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承包方不得为发包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承包方如发现发包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方领导或者发包方上级单位举报。发包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方进行报复。发包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一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与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二、发包方发现承包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方工作人员,发包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有承包方承担,承包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发包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三、本廉洁合同作为 江南大厦三、十二、十四层改造拆除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发包、承包双方各持一份,送交鉴证部门一份。
发包人名称(公章): 承包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廉政告知书
我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施工人员在签约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依纪依规秉公办事,做到清正廉明,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乙方项目工程负责人、其他工程参与人监督举报。
第一条 甲方工程项目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清正廉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正确行使甲方权利和严格履行义务。
第二条 项目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按照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程序监督乙方,公平公正办事,实事求是反映工程设计变更情况,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刁难乙方,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第三条 严禁工作人员接受工程项目施工方及其工程参与人员的宴请、礼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支付费用的休闲、娱乐活动。
第四条 严禁利用工作的便利吃、拿、卡、要、报,向管理对象借钱借物,推销物品,从中渔利。
第五条 严禁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兼职、挂职、入股、分红等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严禁参与黄、赌、毒等变相违法活动。
举报电话:025—83114853 举报邮箱:czjiansh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