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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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交集团企业文化展示中心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7    文章来源:集团企管部    浏览量:1287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公交集团企业文化展示中心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5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公交集团企业文化展示中心一体化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含电子版)、竣工结算、组织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完成所有布展施工,空间装饰改造、水电智能化安装、空调消防拆除及新建、展品展项布展等,提供验收的技术指导、竣工资料等,并承担工程质保责任、技术服务;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和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布展面积约34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公交集团企业文化展示中心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南京公交集团企业文化展示中心一体化项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或展陈设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核查,须提供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0年5月-2020年10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注: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4)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或展陈设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核查,须提供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0年5月-2020年10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核查,须提供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0年5月-2020年10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8)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业绩:

①投标人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类似装饰展陈项目(展陈项目包含:展陈或陈列或布展)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其它资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核查);

②投标人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类似装饰展陈项目(展陈项目包含:展陈或陈列或布展)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合同额80%及以上发票,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其它资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核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

(9)投标申请人应作如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

1)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无下列行为: (提供承诺书原件)

 a.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1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0年 12月16日9时00分到2020年12月23日 17 时00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上午09: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 南京市集庆门大街云河路22号南京城建隧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7室

3、报名资料: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14 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月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1、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2、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否则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城建隧桥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监督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258号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5- 83671963

联系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城建隧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河路22号

联系人: 袁园

电话: 025-58995807

电子邮箱: 2477527072@qq.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