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轨电车1号线(河西线) 供电设备、通号设备委外维保服务商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文章来源:集团企管部 浏览量:1459
一、概述
南京有轨电车1号线(河西线)供电设备、通号设备委外维保服务商采购项目已经由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立项,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有轨电车1号线(河西线)供电设备、通号设备委外维保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京有轨电车1号线(河西线)供电设备、通号设备委外维保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 江苏南京
公告标段名称:南京有轨电车1号线(河西线)供电设备、通号设备委外维保服务商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最高限价:3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招标内容及规格:南京有轨电车1号线(河西线)供电设备、通号设备委外维保服务商采购,采购期限:1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招标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须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价在150万元以上的供电系统设备(35KV及以下)维保项目的业绩或提供2017年8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供电设备工程建设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8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价在150万元以上的通号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的业绩或提供2017年8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价在500万元以上的通号设备工程建设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5、其他要求:
(1)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2)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9:00至2020年9月4 日17:0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号楼1305室)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姓名)瞿工,(电话)025-83278553,13813386012。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 月11 日14:30
2、递交方式: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号楼1339室)纸质文件递交。
七、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0年 9 月11 日14:30
2、资格预审地点: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号楼1339室)。
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被南京公交集团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中央路258号江南大厦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杜工 | 传真: | |
联系电话: | 025-83671963 |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号楼13层 | 邮箱: | 767778973@qq.com |
联系人: | 瞿工 | 传真: | 025-83278558 |
联系电话: | 025-83278553 13813386012 |
九、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1、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newindex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jgongjiao.com/column/zbxx/article/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