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环保委外检测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1 文章来源:集团机务技术部 浏览量:1886
根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南京公交集团资源管理平台上采用竞价方式选择检测单位, 环保检测报价单见附件一
一、服务项目名称
环保委外检测
二、采购单位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在南京公交集团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上采用竞价采购,报价类型为总价报价(最高限价为6.8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环保检测的资质
2、业绩要求:具有环保废气、废水检测的相关业绩
3、纳税要求:一般纳税人;
4、信用要求: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技术要求
1、检测单位配备有资质的检测人员和相应的检测设备,必须依据《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734-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国家环保总局 2002 年(第四版 增补版)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828-201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637-2012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要求进行检测,保证测试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可追溯性;
2、检测范围包括10个废水出口、3处废气出口,检测内容和项目不得少于以下内容:
废水: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等项目
废气:进出口的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烟气参数等项目
3、检测单位检测完毕后必须出具符合南京市环保局要求和认可的CMA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保证与所测试的原始数据一致;
4、检测单位检测时使用的设备必须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环境符合标准检测要求;
5、废水检测周期为一年度检测一次,废气检测周期为一季度检测一次。
六、服务要求
1、响应时间:委托方提出检测需求起3~5个工作日内,检测单位需到委托方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保修公司指定地点开始检测;
2、检测单位对委托方委托的服务内容和检测数据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泄露。否则由检测单位承担委托方以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付款方式:检测单位按委托方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检测内容,检测完成后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及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三个月之内支付全款。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能满足以上条件并做出服务承诺的供应商,应先在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进行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报名、报价。
1、注册时间:2020年6月2日8:00~2020年6月3日16:00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4日8:00~2020年6月8日16:00
3、注册报名网址: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源管理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
http://cgzy.njgongjiao.com:9141/purchase/login.do?method=bidderHome&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4、竞价时间:2020年6月9日8:00~16:00
5、联系人:东剑锋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58号
联系电话:025-83671841
邮箱: 393698357@qq.com
备注:
1.新注册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线下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采购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采购项目报名。
2.已注册过的供应商应在采购项目报名时线上先上传附件(采购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材料)或线下提供采购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材料后,再进行报名。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