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 集团子公司 > 第四客运公司 >正文

第四客运公司邀请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1-11-16    文章来源:第四客运公司    浏览量:268


IMG_20211110_093556.jpg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公司职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2021年11月10日上午,第四客运公司邀请南京市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正龙、政法科科长端木皇隆、固废科科长张尊雷等人,到四公司雨花车间现场指导,对环保管理工作及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公司党副书记孙显奇、副经理朱志俊以及各科室车间相关人员参加本次活动。

会上,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各位领导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重要突破,创建“强富美高”新南京的各项要求,详细介绍了新《固废法》中,针对公交企业维修领域的管理台账、贮存措施、环保标识标贴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有针对性的提出三点建议:一、在今后的生产维修过程中,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两项法规;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个体责任两种责任;三、做好危险废物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危险废物设施设备风险辨识管控两项工作等相关要求,切实担当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到守法生产、健康发展。

IMG_20211110_101941.jpg

下一步,公司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将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将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加强职工教育,健全环保制度。在日常安全运营生产工作中,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争当环保先进单位。

(靳凯)